彰化縣大新國小全球資訊網
首頁
(current)
公告系統
登入
首頁
公告列表
公告內容
菸酒法令宣導
上一則公告
下一則公告
一般公告
/ 張貼者
訓導組長
張貼日期: 2022-06-06 16:20:44 點閱:
286
請勿於網路、社群平台販賣或轉讓菸酒品,違者處
1
萬元~
50
萬元罰鍰,彰化縣政府提醒您
附件下載
0200203A00_ATTCH1.jpg
近月內熱門公告
置頂至哪一天?
×